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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管理员 发表时间:2014-01-13 11:07:57 阅读: 16
防止静电危害的基本要求

一、防止静电危害

1、严格按规定的流速输送易燃易爆介质,不准使用压缩空气调和、搅拌。
2、易燃、易爆流体在输送停止后,必须按规定静止一定时间,方可进行检尺、测温、采样等作业。
3、对易燃、易爆流体贮罐进行测温、采样,不应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质的器具。
4、严禁从罐上部收油,油槽车应采用鹤管液下装车,严禁在装置或罐区灌装油品。
5、严禁穿戴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、易爆区,尤其不应在该区穿、脱衣服或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。
6、容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环境,其湿度必须控制在规定界限以内。
7、易燃易爆区、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装置,必须做好设备防静电接地;混凝土地面、橡胶地板等导电性应符合规定。
8、化纤和粉体物料的输送和包装,必须采取消除静电或泄出静电措施;易产生静电的装置、设备必须设静电消除器。
9、防静电措施和设备,应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,并建卡登记存档。
10、新产品、设备、工艺和原材料的投用,应对静电情况做出评价,并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。
二、静电的产生

石化企业生产的汽油、柴油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等大都属于易燃易爆液体或可燃液体,这些化工产品均是电的不良导体。生产中油品的流动、喷射、过滤、搅拌、冲击等相对运动
都能产生静电,静电产生的电场强度和油品表面的电位达到一定极限时,将产生火花放电,就会点燃可燃混合气,引起爆炸或火灾。
石油化工生产中的泵、管线、阀门、过滤器、油罐、装卸油设施等在工艺过程中都会使物料产生静电。油品生产的各工序如输转、油品调和以及在进入储罐或装罐、装车时,容易
产生静电荷,产生静电荷量的大小与操作条件、装油方式以及油品内有无杂质等有很大关系。这样就为爆炸、火灾埋下了潜在隐患。静电事故多发生在采样、测温、油品调和、装
卸油操作、油罐油轮的清洗等过程中。据统计,国内较大的石油静电事故中,发生在铁路槽车装卸过程中的静电事故占首位,其次是油罐装油过程。另有研究表明:过滤器是比
泵、管线更大的静电源,产生的静电比非过滤流动带电高约100倍,应引起高度重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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